中華民國110年全國運動會各參賽單位隊職員請領雜費及住宿費代金補助實施計畫
一、本屆赛會雜費及住宿費代金,一律採匯款方式,請各參賽單位於110年9月24日(星期五)至10月4日(星期一)逕自110年全國運動會官網(https//sport110ntpc.com/)下載相關表件。
二、請於110年10月4日(星期一)前以掛號,將機關收款收據(繳款機關為新北市政府體育處)、雜費及住宿費代金總表及請領清冊,寄(送)至110年全國運動會籌備處。
三、未依規定出賽人員請統一造冊,並於110年11月5日(星期五)前,將雜費及住宿費代金、未依規定出賽人員名冊,寄(送)至110年全國運動會籌備處,辦理餘款繳回作業。
四、寄(送)地址:
110年全國運動會籌備處 (新北市政府體育處)
聯絡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278號 吳珮緹 收
聯絡電話:(02)-2962-0462 分機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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