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賽會進行期間與他人交流互動時,應尊重個別差異、性別多元、彼此間的身體自主權、隱私權及身體界線,避免不受歡迎之追求行為、性別偏見或性別歧視的言行,亦不得以強制或暴力手段處理性別有關之衝突。
創造性別平等友善的全國運動會,需要大家共同的努力!
●何謂性別事件(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
(1) 明示或暗示的方式
(2) 不受歡迎
(3) 具有性的意涵或性別歧視
(4) 造成他人的不愉快並影響其人格尊嚴、學習、或工作之機會或表現。
常見性騷擾樣態: 言語性騷擾(開黃腔)、肢體性騷擾(不當碰觸)、不受歡迎的追求(死纏爛打)、偷窺偷拍、未經他人同意散佈私密影像等。(1) 指透過語言、肢體或其他暴力,對於他人之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傾向或性別認同進行貶抑、攻擊或威脅之行為。
(2) 常見性霸凌樣態:言語羞辱(叫人死gay、不男不女、死人妖)、散播、影射或未經同意揭露他人性傾向或性隱私、嘲笑他人性別特徵等。
●特別提醒